关于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意见》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开展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意见》为依据,狠刹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等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主要内容
1、严格执行公务招待的有关规定。一是严禁巧立名目和利用学习开会之机互相宴请;二是严禁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三是严禁到有业务联系的单位报销按规定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四是严禁工作人员用公款宴请私人亲朋好友。
2、严禁领导干部接受班干部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的财物工作。一是严禁领导班干部接收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二是重点查处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三是重点查处用公款向领导赠送现金、有价证券的违纪案件。
3、严禁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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