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关于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屠宰和猪肉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保证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正常流通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本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多方联动的工作原则,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人民群众食肉安全,创造良好的猪肉市场经营秩序。
二、工作目标
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率达到100%。
三、工作任务
加强对生猪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和集中整治,强化生猪检疫、检验制度,消除私屠滥宰现象,杜绝非法肉品交易,确保肉品质量和消费安全。
(一)加强养殖环节管理
养殖环节要确保落实生猪检疫制度,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无标识的生猪不许调运,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养殖生猪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和“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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