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正文-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村镇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的通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村镇银行监管评级
内部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12]1号
各银监局:
现将《村镇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以下简称《村镇银行评级指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村镇银行评级指引》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评价方法。定性因素的评价主要依靠评级人员的专业素质、工作经验以及对监管评级要素、评级原理、评级方法的理解和掌握,人为因素较多,为使评级标准掌握基本一致和增强评级结果的可比性,请各银监局加强对村镇银行监管评级工作的全程跟踪指导,做好上岗培训,规范报表填制,统一分数进阶标准,减少评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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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村镇银行评级指引》规定了严密规范的评级操作规程和清晰明确的职责分工,各级监管机构要严格按照监管评级的流程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合理安排、规范操作、审慎打分,高质量完成监管评级工作。
三、各级监管机构要根据村镇银行监管评级反映的情况和问题,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政策,集中有限的监管资源,提高对管理不规范、监管指标不符合要求村镇银行的风险监测和现场检查频度,对问题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对风险要果断处臵;对主要监管指标不符合审慎监管要求的,要限期整改。
四、各级监管机构及其参与评级工作的监管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防止监管评级结果的误用和滥用。
请各银监局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报告银监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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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
第一章总则
为建立和完善村镇银行的风险监管体系,实现对村镇银行的持续、分类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借鉴商业银行内部监管评级的基本原则、方法和国际通用的骆驼评级体系,并充分考虑村镇银行支持“三农”和小企业发展的市场定位以及“低门槛、严监管”的要求,制定本指引。
一、评级原则
监管评级是监管机构在日常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基础上,依据所掌握的信息,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村镇银行的主要经营管理要素进行评价,系统地分析、识别村镇银行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并据此确定对村镇银行的监管重点,包括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的频率和范围的一种监管方法。
在监管评级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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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定量因素和定性因素相结合,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相结合,总量分析和结构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定性指标分值原则上不应高于定量指标分值的原则;
(三)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定量指标不真实的,要按照真实指标进行评价。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二年(含)以上的所有村镇银行法人机构。
第二章评级要素
一、资本充足状况(权重20%)
(一)定量指标(50分)1.资本充足率;
2.核心资本充足率;
3.杠杆率。
(二)定性因素(50分)1.资本的构成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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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质量及其对资本的影响;
3.整体财务状况及其对资本的影响;
4.通过其他渠道增加资本的能力,包括控股股东提供支持的意愿和实际注入资本的情况;
5.对资本和资本充足率的管理情况。
二、资产质量状况(权重15%)
(一)定量指标(50分)1.不良贷款率;
2.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3.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4.全部关联度;
5.拨备覆盖率;
6.贷款拨备率。
(二)定性因素(50分)
1.不良贷款和其他不良资产的变动趋势及其对银行整体资产质量状况的影响;
2.贷款行业集中度以及对银行资产质量状况的影响;
3.关联交易程度以及对资产质量状况的影响;
4.信用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及其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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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贷款风险分类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6.贷款以外其他资产风险管理状况。
三、管理状况(权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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