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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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件
山农产改办发〔2018〕9号
xxx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x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xxx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xxx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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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关于印发的通知》(商政农发〔2018〕99号)精神,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制定我县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
全面清查核实集体各类资产,摸清集体家底,及时规范登记,
2018年底前建立农村集体资产数据库,纳入监管信息平台,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监督管理。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改变集体资产集体所有的性质,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2.坚持实事求是。清产核资要充分考虑集体资产的形成过程,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保清产核资结果真实准确,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
3.坚持民主公开。严格执行民主决策程序,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积极性,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对象范围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覆盖全省所有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未建立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代行其集体资产管理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其他单位,撤村建居后代行原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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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委员会、社区小组,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对自然村有集体资产的,要一并进行清理。
清产核资范围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全部资产,包括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
三、重点工作
(一)清查核实资产。按照《陕西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细则》(附件1)、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附件2)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规范表式(附件3)要求,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资源性资产清查要与土地、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相衔接,充分利用已有登记成果、森林资源档案等,减少和避免重复劳动。已经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的地方,要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查遗补漏,补充书面凭证,完善清查档案,衔接资产数据,提交上报总结。
(二)明确产权归属。根据不同集体资产的形成过程和历史沿革,从有利于管理实际出发,从兼顾国家与集体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将集体资产确权到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不能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对于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要把所有权确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
(三)健全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账,规范集体财务管理;要建立集体资产登记制度,按照资产类别建立台账,及时记录增减变动情况;建立资产保管制度,明确资产管理和维护方式,以及责任主体等;建立资产使用制度,明确资产发包、租赁等经营行为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公开协商或招标投标,强化经济合同管理,清理纠正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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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的合同;建立资产处置制度,明确资产处置流程,规范收益分配管理。要建立健全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2019年起每年末开展一次资产清查,掌握资产变动情况,清查结果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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