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化加速规范化
位于北京cbd的某民营企业集团人力资源经理陈先生近来心烦得很。为什么呢。因为这几个月企业营销人员辞职辞退的比较多,而他们一旦离开企业,转身就到社保机关把老东家给告了,还一告一个准,社保所三天两头催企业派人去谈谈,不仅限时间,还要带齐相关的各种资料,而且是所有员工的相关资料,一个字:查。
这些基层营销人员也太可恨了,不仅不给公司创造利润,销售业绩上不去,还白拿基本工资,每个月三千多元的月薪哪。就这样,到头了还把公司告了,弄得公司很被动。老板急了,把人力资源部陈经理叫去,要人力资源部赶快处理,并且查明原因,杜绝后患。
结果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公司的劳动合同有漏洞,每个月的工资只写明基本工资三千,而根本就没有分出具体的薪酬结构和业绩考核要求,由于是流动性较大的销售人员,所以也没有规定社会保障这一块由公司办理,实际上就是不办或自行办理。这与法律很不符,于是就埋下了后患,员工在职时不说什么,可是一旦离开,那就问题多多了。现在只是个别人告,要是社保机构把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状况查一遍,那麻烦可就大了。想到这,陈经理不禁汗流浃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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