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清欠奖励办法
中铝河南铝业公司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清欠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清欠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清欠积极性,加速资金回笼,减少资金占用,降低财务费用,减少坏账成本,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办法。
一、清欠奖励工作范围
1、按照《销售部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形成拖欠账龄已达1年以上的货款;
2、据详细核对清欠对象共计49家公司、清欠货款总额1900万余;
3、其它具体个案。
二、清欠奖励人员范围
受公司委托实施清欠的公司职工三、提奖比例
清欠奖励提奖比例根据拖欠账龄及清欠难度确定:
1、拖欠账龄3年以上,提奖比例一般为清欠回收金额的
2%-10%;
2、拖欠账龄1-3年,提奖比例一般为清欠回收金额的
0.5%-2%;
3、特别难清欠的个案具体提奖比例由公司应收账款清欠
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清欠难度确定。
六、奖励金额及方式
方式一:按清欠提奖比例提成,清欠费用由公司相关部门
控制;
方式二。总额包死,签订协议,清欠费用包含在清欠提奖总额之内,清欠账款到达公司指定账户后,一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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