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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教与自然之辨

名教自然之辩

摘要:自然名教关系,是魏晋玄学讨论的极其重要的一个命题。名教自然之辩与有无之辩、才性之辩、言意之辩并列为魏晋玄学中的四对最重要的哲学命题。名教自然之辩,是魏晋玄学的基本问题所在。就整体言,玄学思潮的发展方向,总的趋势是一步一步地调和名教与自然的矛盾,使之合为一体。具体而言,是沿着王弼(儒道调和)——嵇康(儒道对立)——郭象(儒道合一)这一路向行进的制约这一行程的直接动因是魏晋时期政治上的剧烈变动带来的现实需要。关键词:自然;名教;名教出于自然;越名教而任自然;名教即自然;独化

名教观念与自然观念,不是魏晋时期开始提出的,圣人(孔子)贵名教,老庄明自然,由来久矣。时至汉代,有其是东汉时期,这两种观点都有了新的发展,并展开了激烈的争辩。魏晋玄学家的历史使命就是将名教与自然两种相互对立的思想结合起来,为世人提供伦理价值根据。探求名教与自然之辩的产生原因、发展进程以及内在实质,不仅对于了解魏晋玄学,而且对于了解思想发展的一般规律,都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一名教自然关系产生的社会背景和学术环境

名教自然关系的产生根源在于汉代后期出现的名教危机。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本来为先秦诸子之一的儒学逐渐意识形态化,成为社会统治思想。儒学对社会的统治,在当时是以经学的形式出现的。统治者利用政治权威,导之以利禄之途,大力提倡经学。至东汉,经学发展到顶峰,政治和学术完全合一,统治者以名教治天下,将经学统治从学术、政治延伸到思想道德伦理的深度。因此与提倡经学相应的就是大力奖励名节。儒学道德价值观念在社会意识形态中占据统治地位,成为人们立身处世的基本准则,即以名教治天下。所谓以名教治天下,也就是以儒家伦理纲常立名分,建立官职,设置制度,以为名器。朝廷以名目取人,实际是用辅之以利禄之途的名誉为手段,从正面引导社会风气,推行教化。平心而论,这种构想无可厚非。汉代尊儒之初名教的推行有其深厚的思想学术基础,即经学在社会中广泛深入的研习;也有其价值文化思想,即早期儒学“微言大义”之存在。有此基础,儒家以名誉为手段并无太大的名实相失问题。然而随着儒学日益官方化。意识形态化,儒学大义逐渐失落。名教之内在本质不存,经学的腐败也不可避免。一旦名教之治失去了其所推行的基点——价值文化本源,经学思潮也就丧失了对社会人心的正面影响,儒学在社

会意识形态领域的权威地位受到了严重挑战。游学诸生“章句渐疏,而多以浮华相尚,儒者之风盖衰矣。”①而作为在今文经学衰落过程中滋生起来的一种思想学术风气,浮华的流行,不仅背弃经学道德的根本,不努力进修德业而一味追求浮名,相互鼓吹,互高声誉,而且严重败坏了政风,加剧了朝廷吏治、士民风俗甚至儒学本身的腐败。把表现为经学形式的社会统治思想送入了穷途末路的严重危机之中。具体表现为国家名器徒具形式,官僚选举脱离真正的名教尺度,失去了其特有的控名责实、量才授官的作用功能而流于泛滥。人才名不副实成为东汉末年”以名教治天下“的最大弊端之一,统治者提倡的名教之治也由此破产。儒家名教在理论和实践上都陷入了困境。在这种背景下,针对汉代名教政治所显露的弊端,魏晋学者试图超越儒家名教方法而进入道家玄虚之境,并从根本上用道家的无为之治来弥补儒家名教之治的缺陷,建立一种全新的价值哲学。而这主要是由魏晋玄学家们来完成的,从而形成了魏晋玄学中的名教自然之辩。二名教自然关系在不同阶段的表现形态

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玄学家们认识的深化,名教自然关系在魏晋玄学发展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形态,其表现形态主要有三种:早期的名教出于自然,中期的越名教而任自然以及后期的名教自然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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