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总结: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党建工作总结: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全面加强纪律建设,要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上下功夫。由此可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当前纪律检查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遵循,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目标和原则,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一、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基本内涵
把握“四种形态”的实践根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是对长期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的经验总结,是新形势下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四种形态”抓住了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的共性规律,刻画出从破纪到破法、从小病到重病、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轨迹,阐明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基本路径,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着力点,为推动执纪审查工作转型提供了方向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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