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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性高中评估验收致家长的公开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落实每个县办好一所示范性普通高中的通知》(桂教基教〔2008〕21号)文件精神,2008年3月县人民政府向自治区教育厅请示立项:荣和中学创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于2010年年底迎接验收。立项得到了自治区教育厅的批准,自此学校成为广西建设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立项学校。

在县委、政府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下,学校按照《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评估标准》加快了建设的步伐。为此,学校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新教学楼、学生公寓楼、学生食堂、教师公寓楼等一栋栋大楼先后拔地而起,教学设备、活动设施逐步得到更新,工作环境、学习环境得到很大改善。变化可以说是翻天覆地的。重要的是,学校把荣和中学办成高水准(办学环境高品位、学校管理高效率、师资队伍高水平、教育教学高质量)的具有民族特色(民族关系平等包容、民族文化继承发扬、民族教育协调发展)的学校的办学理念更加清晰,教育教学改革也迈出了更坚实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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