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的分析与思考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标志着党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的根本性转变。要适应这个转变,首先是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开展普法工作,强化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作为政协,应加强民主监督,并积极进言献策,促进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以下是近来我对本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调
研后提出的分析与思考。近年来,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市、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和全区综治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按照省、市综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团结奋斗,紧密配合,齐抓共管,为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治安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1、社会治安比较平稳。今年以来,全区有30个社区列为“无刑事案件社区”、33个社区列为“平安社区”;未发生大的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中央门地区治安案件案发率明显下降。
2、严打整治成效明显。中央门地区和四大专业市场治安、市容、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涌现出五塘新村二段、热南五段、清江小区、象山小区、四平苑、东炮台和张家圩等一批综合防范先进社区居委会。下关区被省评为“创安工作先进区”,中央门综管办、四所村派出所被省评为“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单位”;区综治办等7家单位被市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区公安分局等5家单位被市评为“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单位”;“无刑事案件社区”和创“平安社区”活动成效在全市名列第二、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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