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行机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县支行机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随着央行监管职能的部分分拆,处于改革最末稍的县级支行也面临着职能调整和重新定位的挑战,新情况和新问题也随之而来。总体上讲,县支行作为总行的派出机构,处于履行央行各项职能的最基层,无论是以前的金融监管也好,还是为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提供金融服务及货币政策传导也好,都做了大量而卓有成效
的工作。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目前,随着职能的重新定位,县支行或多或少存地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有些是阶段性的,有些则是自县支行成立以来都没有理顺的。=、机构属性不明确。县支行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机构。这是一个长期困扰基层员工且十分敏感的问题,同时,这个问题也是由于基层员工对自己组织依附关系不明而提出的。总行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分行及其以下按目前总行的定性是实行行员制,行员制到底是什么制度。是行政、事业或是企业。新旧《人民银行法》对此都未作出明确的界定。而从行业特点和业务运作来看,也存在着很多矛盾:从职能定位来看,基层行行使一定的管理权,所作出的行为也是具体的行政行为,但由于实行垂直领导,在地方上也就不是政府组成部门;从财务制度来看,基层行也是执行行政预算,而每年召开一次的职工代表大会却又是事业或企业的组织管理形式,可算是“一行三制”。
(未完,全文共1985字,当前显示55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