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县建设活动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建设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高
度重视,全社会积极参与,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人们的精神面貌和城乡文明程度明显改善,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但是,面对发展变化的经济社会形势,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面对社会转型期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冲击,精神文明建设任重而道远。
“文明**”建设,是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形势,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的重大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弘扬先进文化,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塑造我县良好形象的基础工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切实措施,积极行动起来,掀起“文明**”建设的热潮。
二、“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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