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党支部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州、县党委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共县委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泸发〔2010〕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范围对象
局党支部和全体党员。
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创先争优活动党支部“五好
”、党员“五带头”的要求,与开展“强素质、讲团结、转作风、做表率”活动、“三个一”(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六型机关”活动结合起来,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实践活动,以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组建党员服务队,开展公开服务承诺、城乡党员结对帮扶、科学发展“五个一”活动为载体,把理想信念和反腐倡廉两项教育贯穿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统筹推进党的建设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扎实推进党建工作走前头、作表率,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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