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皖政〔〕1号、〔〕1号及涡办发114号、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努力开创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新局面,力争到2012年全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有新发展,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率有新提高。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方
针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积极的民政政策,解放思想,改革创新。
(二)根据新的《农村五保供养条例》,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改善农村五保供养条件,完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农村敬老院)养老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五保供养对象服务质量为核心,大力提高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率为基础,从整体上为提高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达到新水平提供保障条件。
(三)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相结合的方针。
二、建设目标及任务分解
(未完,全文共1909字,当前显示40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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