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紧密围绕隆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打造隆林绿色山水城的目标,着眼于促进我县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在彰显优美的自然风光上下功夫,在提高城市文化品位上下功夫,在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上
下功夫,在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上下功夫,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二、目标和任务
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是。通过三年的努力,创建适宜人居的绿色山水城,各项工作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确定的标准和要求,力争于2007年跨进自治区文明城市的行列。
从现在起到2007年9月,从与创建关系密切的项目抓起,从老百姓关心的事情抓起,从薄弱的环节抓起,加大力度,集中攻坚,全面完成“一个中心、八大工程、四项整治”的创建任务,使隆林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指标均达到自治区级文明城市的标准和要求。
(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推进隆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文明城市创建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做好“实”字文章,不摆花架子;要坚持群众路线,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把解决关系城市形象、群众反映强烈和大多数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作为创建工作的突破口,整治、建设、教育、管理多管齐下,出实招,求长效,整治一个,巩固一个。
1、突出一个“治”字,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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