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开展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安排
为继续深入推进我镇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农业生产中的风险保险作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种、养殖业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8]26号)和xx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财金[2010]4号)的有关规定,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我
镇继续开展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继续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未完,全文共1361字,当前显示21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