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公室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1.基本原则。所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均是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意义的重大项目。
2.投资额度。当年投资需完成500万元以上。
3.工作基础。项目前期工作有相当基础,当年能实施、完成投资任务的项目;已列入全省、全市招商签约的项目。
二、项目安排依据
1.年初县委务虚工作会议和县委、县政府工作会议精神;
2.《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1年工作目标及项目安排意见;
3.《蓝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项目投资规模
重点项目63个,其中。列入市考核的重点项目31个,当年计划投资28.2亿元;列入县考核的重点项目32个,当年计划投资4.9亿元(具体项目见附件1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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