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商局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方案
本方案所指重大动物疫病是指高致病性禽流感及牲畜口蹄疫等国家农业部划定的动物一类传染病,被国际动物组织(oie)列为a类动物疫病。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盘政办发[2004]365号《*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和盘动指[2005]2号《*区2005年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意见》,以及市工商局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布署,为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做好**辖区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局属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疫病防治工作的长期性、反复性和艰巨性,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管理,快速反应,有效处置,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完善监测报告制度,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控制疫情的输入和传播。
局属各工商所和机关各部门对本部门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负总责,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片区巡查人员为相关责任人。应加强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保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防治工作顺利开展。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将追究领导人的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防治工作制度
根据区政府、市局党组和局党组的要求,各工商所要成立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人员,建立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本部门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为认真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昆明市盘龙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担任,办公室、市管科、法制科、商管科、公平交易科、个私协和各工商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应急小分队,办公室设在市管科,负责对全局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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