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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村税收改革状态及问题分析

【摘要】。长期以来,甘肃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相对落后,甘肃农村经济的发展更是缓慢。自从2002年实行农村税费改革以来,甘肃农村经济发展迅速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还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在对甘肃农村税费改革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改革配套措施,以便于更进一步的深化农村改革,促进甘肃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甘肃;农村税费改革;义务教育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提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的改革任务”。从2000年起,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由点到面逐步推开。2004年,中央着眼于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的大局,做出了五年取消农业税的重大决定。甘肃省从2000年开始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已经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效。从2005年起,全省全面取消了农牧业税,农村税费改革进入新的阶段。在甘肃农村税费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面临着许多新旧问题;这些问题已成为进一步推进甘肃农村税费改革的最大阻力,要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就必须立足现实,结合我省实际,解决当前甘肃税费改革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一、甘肃农村税费改革的现状

1、甘肃农村税费改革取得的成效

农村税费改革是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继农村土地革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次重大变革。2000年,甘肃省选择不同地域和经济类型的泾川等五县(区)进行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十五”期间,甘肃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取得重要成效,促进了甘肃社会、经济、教育各个方面的发展。2002年,取消乡统筹、农村教育集资;2003年,取消部分农业特产税品目,农民实现了“户户减负”;2004年,通过降低农业税税率,取消农区牧业税、牧区农业税,取消农业特产税;2005年,全省全面取消农牧业税,终结了传统农业社会遗留的赋税制度,在农业生产环节实行“零税赋”。与改革前的“九五”期间相比,全省农民减负总额达到13.2亿元,人均65元。甘肃的农村税费改革有力地保证了全省的义务教育投入。去年分配甘肃省的8.5亿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

4.5亿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比改革前在“五统”中列支的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增加1.8亿元。在甘肃省农村税费改革中,取消了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初步遏制了农村乱收费、乱集资和各种摊配,有效地减轻了农民负担,并保证了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和发展。

2、甘肃农村税费改革的重点

在各级党、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顺利实现了中央确定的“减轻、规范、稳定”的第一阶段的改革目标。当前,全省上下要通过深化改革试点,向“目标更高、内容更广、层次更深”的第二阶段迈进。下一阶段要在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同时,把工作重心转到全面推进各项配套改革上来。当前甘肃农村税费试点工作的重点一是要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合理界定乡镇政府职能,把乡镇的工作重点从直接抓生产经营等具体事务,转到提供服务和营造发展环境上来。二是要建立健全“以县为主,保障有力”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机制,强化县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工作统筹管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三是要进一步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健全公共债务的机制和办法,各地一律不得对乡镇下达招商引资指标,乡镇政府一律不得举债搞建设,乡镇政府一律不得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实行新债责任追究制度和乡村干部离任审计

二、甘肃农村税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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