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支付与税收征管综述
[摘要]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即便建立最基本的社会安全网,也必然会导致社会保障支出的不断扩大。社会保障税费如何承担不断膨胀的社会保障支出,是当前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在研究米尔利斯最优所得税模型的基础上,通过分析负所得税的利弊,讨论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及社会保障支付的路径问题。建议对于那些具有一定支付条件的补助金,其资金来源应考虑以税收形式筹集,并实现社会保障支付与税收征管一体化。
[关键词]社会保障税;征管一体化;最优所得税制;负所得税
一、引言
伴随着国民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发展,税收负担与社会保障支出也将随之增大。当前多数发达国家政府支出规模扩大的原因主要来自于财政转移性支付的增加。同时,在购买性支出不变的前提下,社会保障支出的增长超过税收收入的增长也是造成财政赤字扩大的主要原因。
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主要是社会保障税费和一般税收收入。世界上,社会保险税费在大多数国家被称为社会保障税费,一般是对雇主和雇员及自雇者征收的,实际上就是一种税收。从各国的实践看,并不是所有建立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国家都单独设立了相关的税费。中国目前实行的是部分省份由地方税务局征收和部分省份由劳动人事部门征收的有中国特色的“二元模式”,省级政府在征收管理机构的设置上有决定权。从国际发展趋势看,社会保障税费的改革并不是简单的税改费或费改税的问题,但可以肯定的是,社会保障税费的征管机构应该与一般的税务管理机构一体化。
(未完,全文共2154字,当前显示61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