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建设的辩证思考
1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与倡导廉政建设体系应双向并举
运用马克思唯物辩证法的原理,能够很好地理解为什么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与倡导廉政建设体系双向并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与倡导廉政建设体系就好比反腐倡廉建设体系这一矛盾中的两个方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通过一种被动的行为模式来告诫人们应该遵循的一些基本准则,而倡导廉政建设体系则是通过一种主动的宣传引导来促使人们在主观意识上形成一致的、符合社会发展、人民需求的正确价值导向。这两种方式通过不同的方式方法达到共同的目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与倡导廉政建设体系双向并举能够更好地促进反腐倡廉体系建设。
1.1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就是要大力夯实党纪国法,从规范细化各项制度建设入手,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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