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与私权博弈的城市规划建设探讨
摘要。城市规划建设中公权与私权并存,通过公权对私权的干涉,能够最大程度的保证公共利益,促进城市规划的良性发展。文章主要探讨基于公权与私权博弈的城市规划建设,分别从公权与私权的辩证关系、城市规划建设中的公权应以公众利益为重、现阶段城市规划中公权的变化以及基于公权与私权博弈城市规划建设相关建议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分析。
关键词:城市规划;建设;公权;私权
城市规划建设中需要以公众利益为主,但是在具体规划建设中,由于城市市民较多,尤其是一些面临拆迁、搬迁的用户,对于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部分市民认为城市规划建设损害了自身利益,因而阻止城市规划建设,这样就形成了公权与私权的博弈。正确的认识并处理公权与私权的关系,对城市规划建设的顺利实施具有重大意义。文章主要探讨基于公权与私权博弈的城市规划建设。
1公权与私权的辩证分析
1.1公权的地位源于私权的让步
公权与私权对立统一。公权是国家公共权力和权利的统称,公权的代表为国家政府机关,而私权则是个人的相关权利。根据西方的法律逻辑,私权具有天赋性,而公权则是随着社会逐步发展,公权不具有天赋性。早期在西方启蒙运动中提出的“社会契约论”就是公权与私权确立的基础。在这一契约中,公权为私权服务,也就是为了促进和保证私权而出现的。在维护私权过程中,公众对私权的让步促进了公权的发展和成熟,没有私权也就无从谈起公权。现阶段公权的存在仍然是为私权服务的,公权存在过程中以政府机关作为执法代表,实现了公权的合理性,在公权维护私权过程中需要对私权的矛盾以及利益冲突问题进行调和。
1.2公权影响私权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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