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丢失解决办法
报到证丢失的解决办法《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有效期为两年。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慎遗失,需补办《就业报到证》分以下两种情况:
报到证补办手续:
1、两年择业期内: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
(4)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2、两年择业期外: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毕业生本人到学校研招办复印当年经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研招办的公章。
(4)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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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到证的答疑
1、《就业报到证》有何作用。
答。《就业报到证》是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有的有效证件。用人单位和省校以《就业报到证》为论据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的迁移手续。《就业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省大中专业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签发。
2、《就业报到证》的派遣原则(即《就业报到证》开到什么单位)是什么。
答:《就业报到证》的派遣原则是:
落实到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直接派往接收单位。
落实到市、州所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派到单位所属市、州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其备注栏内注明接收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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