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年度金融工作考核意见
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全市各金融机构:
为充分调动金融部门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积极性,鼓励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提高综合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年金融工作考核奖励意见。
一、考核范围
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年引进并开展存贷业务的其它银行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各行);中国人民银行市支行、银监局办事处。
二、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一)各行的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对各行的考核主要包括:存贷比例、信贷支持、实缴税金、金融服务、其他等五项内容。基本分为100分,其中信贷支持(按年投放在我市的本外币贷款总额统计)包括年末贷款余额、新增贷款额、中长期贷款月均增长额等内容。各项指标的考核起止时间按会计年度计算。
(未完,全文共1233字,当前显示32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