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局反腐倡廉工作计划
2012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和市纪委三届二次全会部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畅通政令,规范公权透明运行,提高廉政效能,着力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推出新举措,谋求新突破,开创新局面,为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促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严肃政治纪律,保证党政组织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各科室、局属单位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担负起本地区本部门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领导责任。坚决反对和纠正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行为。
严肃政治纪律,严查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政治鉴别力。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局党组的重要部署,作为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政治任务抓好。严禁为了小团体利益或个人利益干扰大局,严禁为了小团体或个人利益违背原则,不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和局党组决定的行为。做到畅通政令,令行禁止,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党政组织的决策和部署贯彻落实倒位。
二、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未完,全文共3153字,当前显示72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