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办环卫管理考核办法
为推动城乡统筹,建设经济文化可持续发展示范县,大力实施城市化战略,改善全县居住环境,提高全民生活质量,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达到日产日清。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特制定镇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项目
(一)镇村保洁队伍建设情况。
(二)镇村生活垃圾箱设置情况。
(三)镇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情况。
二、考核办法和内容
实行百分制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
(一)资料台帐(15分)
1、镇村环卫机构每缺1人扣1分。
2、保洁人员情况登记表、工资表、意外伤害保险,每缺一项扣2分。
3、管理制度、日常检查记录、考勤记录每缺一项扣1分。
4、无垃圾运送量统计表扣2分。
(二)清扫保洁(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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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