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反腐倡廉建设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规范工作行为,打造“法治质监”新形象,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部署,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软环境建设的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把质量技术监督队伍建设得更加坚强、更富有战斗力,做到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树立质监部门新形象,促进质监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干部职工从政行为。严格执行政治纪律、质监系统行风建设“禁令”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要求,加强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工作人员行为,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政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
(二)继续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活动。认真贯彻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行风建设的意见》,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妨碍事业发展以及在服务经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态度上“冷、硬、横”,工作上消极懈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廉政上“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进一步倡树良好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三)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着力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发挥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的基础作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发扬党内民主,调动党员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加强权力的制约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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