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维稳工作承诺书
综治维稳工作承诺书篇一甲方:施洞镇
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
乙方(户主姓名):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探索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相结合的社会管理工作机制,根据上级对综治维稳诚信管理的有关政策要求及相关规定,经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按照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原则,根据综治维稳诚信管理双向承诺工作要求,达成综治维稳诚信管理双向承诺协议,承诺内容如下:
一、甲方承诺的内容
1、兑现各项惠民政策并帮助解决家庭困难及发展致富,实行诚信服务、诚信兑现;
2、积极引导和帮助村(居)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信访维稳等各项政策;
3、如果甲方存在违约,村(居)民自治委员和参加承诺的村(居)民有权向上级反映,由上级党委、政府督促兑现承诺或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直至调整村(居)两委违约干部。
二、乙方承诺的内容
1、积极配合甲方的社会管理服务,积极参与社会诚信管理群众自治;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教育子女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3、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治安管理、农村消防、信访维稳、民主管理、邻里和谐、村风民俗、文明创建等各项规定和依法合理表达诉求、遵守社会治安维稳政策;
4、通过正常渠道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和反映问题,主动将矛盾纠纷、信访问题等提请村(居)两委和村(居)民自治委员会帮助解决;
5、积极向村民委员会报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人和事;
6、自身或子女违反《村规民约》的,自愿放弃享受各种优惠政策的权利。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或向上级反映情况,提请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
2、乙方不履行承诺,甲方有权暂缓兑现各种优先优惠政策,待纠正处理、改正错误后再申请恢复。
四、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承诺书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若因法律政策调整,承诺内容可适时进行调整。
(未完,全文共2380字,当前显示77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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