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全面提升行政管理水平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与灌云县燕尾港镇共同研究,制定燕尾港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共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明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共建工作的具体内容、目标任务、方法措施、时序进度等,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共建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拓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统一要求,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一步进行清理,精简审批环节,下放审批权限,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地震局窗口建设。推进“三集中四到位”,重视和加强对行政许可审批的事后监管,提升审批水平。
(三)开展行政执法证据规范化工作;进一步完善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按照充分体现“过罚相当”和“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实行使好自由裁量权;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进一步完善地震系统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实施方案,提高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质量。
(四)规范行政权力阳光运行。认真贯彻执行《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确保无一项地震行政权力事项库外运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办事公开。加强外网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行政监察平台和法制监督平台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强局内部监控及其考核工作。
二、大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五)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行政决策的系列文件,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规范决策行为,切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落实地震局科学民主决策各项制度及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六)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报告制度。
(七)开展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和监督检查。完善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定期组织决策后评估工作,多途径、多形式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后,评估情况作为决策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予以调整完善的重要依据。完善决策执行情况监督制度,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通过跟踪检查、督办、考核等措施,对决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三、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八)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执行《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推行“开门立法”,所有规范性文件草案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征集意见,特别是要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或者听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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