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执法人员定岗定责工作意见
为适应城市现代化进程,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效能,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增强执法人员主动性和责任感,确保城管执法工作全覆盖,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将城市管理责任细化到个人,将片区中队执法人员按照“定岗、定人、定责”的“三定”管理模式安排到街面,实行“中队管片、小组管块、队员管段”的网格化管理。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定岗原则
各片区中队除中队长外其余人员对辖区街道实行一人一段定岗定责;根据辖区地域大小和人员数量,合理分配路段,配置人员,在辖区内实现人员无盲区覆盖。
二、工作职责
每个队员是所负责区域城市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所负责区域的城市管理工作负全责,必须履行如下职责:
(一)加强与责任区域内的商家沟通、互动,每月与责任区域内的商家进行一次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劝导和制止责任区域内违规占道经营和占道促销活动。
(三)纠正和制止责任区域内车辆乱停乱放行为。
(四)纠正和制止责任区域内噪声扰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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