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等教育起源初探
[摘要]高等教育是一种有分配作用的公共产品,高等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必然要求和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公共产品的基本属性,根据罗尔斯原则,高等教育公平应该遵循“普惠”和“差异”并存,坚守“正义底线”与“差异补偿”并重。本文从高等教育公平的制度基础、制度博弈和制度建构三个方面,采用案例研究、模型分析和理论推导等思维方法与演绎方式,探究促进中国高等教育公平的制度逻辑和实践逻辑,以寻求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的实现路径。
[关键词]罗尔斯原则;高等教育公平;正义底线;差异补偿;制度逻辑。
教育是一种重要的公共产品,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而高等教育作为社会资源分配的重要论文调节器,公平与否意义重大。我们知道,教育政策缺陷、教育资源分配不均、教育服务供给的不充分与不对等以及教育寻租的存在是导致当下中国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的主要原因。“十七大”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1】37显然,落实高等教育公平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任务,是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坚定不移追求的目标。同时,加强高等教育公平的制度建设是改善民生与加强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要之路。
一、“正义底线”与“差异补偿”:高等教育公平的制度基础
(一)教育的公平诉求:从罗尔斯原则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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