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定 第四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的决定 (桂政发〔2017〕4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定 第四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的决定 (桂政发〔2017〕4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7年,全区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2016—2017年)行动方案》、《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星级评定管理办法》精神,加快推进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涌现出一批要素集中、产业集聚、技术集成、经营集约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为推进我区农业转型升级和加快发展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钦州市钦南区虾虾乐(核心)示范区等8个示范区“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四星级)”称号,授予桂林市永福县福寿桔园(核心)示范区等15个示范区“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三星级)”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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