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桂政发〔2015〕4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根据政府领导班子人员变动情况,对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政府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陈武同志
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自治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编委、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
唐仁健同志
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财政、审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府法制、金融、扶贫、左右江革命老区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地税局、法制办、金融办、扶贫办、编办、公务员局、发展研究中心、档案局、保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督查室、应急办、政管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驻外办事处。联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农村信用联社、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银行。
联系和协调财政部驻广西专员办、自治区国税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广西证监局、广西保监局,各商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有关工作。
蓝天立同志
负责民族、国土资源、建设、旅游、投资促进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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