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6年1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我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大会召开前,财政经济委员会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根据初审意见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会议期间,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财政经济委员会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5年我区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严峻挑战,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实施“双核驱动”战略,着力构建“三区统筹”格局,及时出台实施稳增长措施,全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全区经济运行的基本面保持稳定,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产业转型升级有新亮点,新增长点持续涌现,重大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改革开放激发社会新活力,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呈现稳中有进、稳中有好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全年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标志着我区“十二五”规划胜利收官。
但也要看到我区发展稳中有忧,主要是稳的基础还不牢固,工业回升势头不稳,企业成本居高不下,投资增长后劲不足,消费市场需求不旺,稳岗就业压力较大,持续改善民生还需努力等。对前进中存在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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