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局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情况报告
市政府:根据4月14日省政府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及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20**]57号)通知精神,为切实抓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及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排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要求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迅速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将会议贯彻落实和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我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和突发险情处置机制,安排部署了2010年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强化了责任意识,健全防灾减灾措施。“1.31”磨溪地震后对全市地灾隐患点进行了全面的排查,确定了监测人,发放了明白卡,落实了责任人。结合抓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县(区)防灾责任制,及时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努力使地灾隐患点逐年减少,确保汛期或突发地灾时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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