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最新浙江省养老方案
为妥善解决2016年新办理企业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以下简称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下文给大家收集了关于最新浙江省的退休金养老细则。
2017年最新浙江省养老细则一、关于过渡性调节金问题
(一)为合理衔接新老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按浙政发〔2006〕48号、浙人社发〔2011〕22号等文件规定计发的基础上,继续另加过渡性调节金。
(二)根据浙人社发〔2011〕146号文件规定,过渡性调节金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等因素确定,用公式表示为:
过渡性调节金=基准调节金+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缴费年限×调节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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