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联社稽核员考核制度
为发挥稽核审计的职能作用,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全面超额完成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本着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考核对象:全体稽核员
2、分值构成。总分值为100分,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综合工作,占30分;第二部分为专业工作,占70分。
3、考核组织:
(1)考核采取按季考核和年末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由部门经理配合监事长实施。
(2)考核计分情况报联社社务会进行最后审定。
(3)上述考核结果,作为稽核审计部年度评先和奖励兑现的依据。
4、加分、扣分。所有项目不倒扣分,单设奖励分和扣减分。
二、考核内容
(一)综合工作部分(30分)
1、机关和党支部建设(5分)
(1)思想政治工作(1分)。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求真务实记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2)学习活动(2分)。每季召开一次学习汇报讨论会,未经批准,不参加机关组织的培训、学习等活动,每缺一人次扣1分;要求上交的书面汇报材料,每缺一次扣1分。
(3)党支部建设(2分)。不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每次扣0.5分;不按时缴纳党费,每次扣0.5分;不主动进行思想汇报,酌情扣分。
2、内部管理(9分)
(1)劳动纪律(2分)。上班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办公不得串岗闲谈,笑闹喧哗,不得玩电游、炒股,影响他人工作,否则酌情扣分。
(2)工作计划和总结(2分)。每月有工作安排,年终有工作总结,每少一项扣1分。
(3)制度建设(2分)。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1分),未执行每次扣0.5分;制定并落实内部管理制度和办法(1分),未制定或落实不到位,每次扣0.5分。
(4)岗位责任制(1分)。岗位责任制不健全,职责不明确的酌情扣分。
(未完,全文共2238字,当前显示72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