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行为处理决定
违纪行为处理决定范文一
各有关县市区人事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严肃考风考纪,切实维护我市人事考试工作的公平和公正,严厉查处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3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和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之规定,对20xx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严重违纪违规人员作如下处理:
一、本次所有考试科目成绩无效。
二、2年内不准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附: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严重违纪违规人员名单
二○xx年十一月十七日
违纪行为处理决定范文二
各驾培机构:
近段时间来,针对我市驾培市场出现个别教练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教学行为不规范等违规违纪现象,我处高度重视,通过调查核实,现对许xx等47名违规违纪教练员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许xx等41名教练员(具体名单见附件一)存在不按规定计时刷卡培训及不随车教学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湖南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许xx等41名教练员通报批评,并脱产参加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培训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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