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学校安全例会制度
学校安全例会制度
学校安全例会制度
1传达贯彻上级安全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等指示精神,从散会到传达贯彻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分管安全副校长必须将本周安全情况向校长办公室汇报。
3、每年度召开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4、每年安全月活动和预防安全事故演习及年度总结考核等大型社会实践活动,要专题会议研究布署安全工作。
5、安全会议要做好记录。
**实验小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创新教育体制,使民办学校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通过规范行为,使其在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良好机制中运行,根据《民法教育促进法》、《教育法》、《公司法》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校名定为3311学校
第三条本校法定校址:3311市场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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