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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图书馆立法迫切性的几点思考

【摘要】本文针对我国目前公共图书馆发展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从依法治国方略、读者权利、公共图书馆发展等方面对图书馆立法迫切性作点地思考

【关键词】图书馆图书馆立法

我国图书馆事业自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主要表现在图书馆数量增多,基本实现县县有公共

图书馆;图书馆的设施建设和自动化建设也有相当大的提高,有的还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准;图书馆的服务方式、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等都有大幅的改善和提高;图书馆图书情报教育事业的发展也极为迅速,现在全国已有50多所高等院校开设了图书馆学、图书情报学、信息管理学等专业,同时社会对图书馆的要求也提高了。目前,我国的图书馆事业伴随着知识经济、信息时代的到来,正朝着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方向发展,数字图书馆的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在我国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过程中,客观存在的问题也不少,许多问题还不容忽视。例如,长期以来,我国图书馆事业由于整体事业与分散管理的矛盾,在现行体制上所形成的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难以协调的局面,已严重地制约了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图书馆经费不足,人员素质偏低,以及在资源共享建设中暴露出来的许多矛盾,都大大地限制了图书馆事业向前发展的速度。因此,制定中国图书馆法,把图书馆事业纳入法制建设的轨道,显得愈来愈迫切。

1、图书馆立法是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客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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