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计生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全县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明确行政执法责任,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县计划生育局行政职能,制定本执法责任制。
第二条。县计划生育局为全县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
第三条。县计划生育局局长为全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为第二责任人,具体行政执法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县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人口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年度人口计划、报批后实施。
(未完,全文共876字,当前显示29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