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配电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电力施工
第一条:配电台区三相电力导线a、b、c三相的相别,应分别以黄、绿、红色标志表示;低压电网中性线(n)以淡兰色标志表示〔tn—c系统的保护中性线(pec)以竖条间隔的淡兰色表示〕;接地线(明敷设部分)以深黑色标志表示。三相三线制或三相四线制导线应在下列地点标明相别:
1、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套管端部;
2、配电室进出线穿墙套管内外侧;
3、配电室(箱)盘(屏)母线和引下线;
4、配电室(箱)外第一基电杆;
5、电缆或地埋线进出线端部。
(未完,全文共861字,当前显示22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