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17年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和完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认真解决学校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治理力度。为学校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遵循标本兼治原则,强化制度和机制建设,加强集中整治与专项治理结合,深化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创建,构筑全方位、多层次的综治防范体系,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平安。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校园周边治安、餐饮、网吧、娱乐场所、出租屋等综合整治,确保校园周边秩序良好。
(二)加强城区和乡镇公路沿线学校(幼儿园)校园门口及周边交通秩序整顿和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监管,确保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三)加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和家政服务托管机构的综合整治,确保学生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四)健全学生幼儿信息台账,强化校园安全教育管理,确保校园和谐平安。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协调,落实部门责任。县、乡两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成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组织保障。指导和督促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工作计划,并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召集相关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和安排部署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兴校园周边治理[2014]5号)要求,认真履行各部门职能,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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