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全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市安监局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县实际,制定20**年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如下。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安监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提升行政监管效能和行业安全素质,坚决杜绝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继续以深化标准化建设为载体,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以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强化“打非治违”工作;以“铁腕治安”为抓手,提升非煤矿山“五化”(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推动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我县全面建设幸福**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基础。
二、工作目标
1、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死亡人数控制在市安监局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内,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2、非煤矿山企业三级标准化建设达100%,对已达标企业“回头看”复查率达100%;露天矿山分台阶(分层)开采达100%;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争取在年底前完成。
3、通过严格准入、淘汰落后、关闭整合、打非治违等有效手段,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
三、工作措施
(一)以“三基”(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建设为主线,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1、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一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的要求,有关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专题研究监管机构人员经费、重大隐患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并及时给予支持解决。二是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县安监局、乡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依职能履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职责,特别要注意充分调动乡镇政府在矿山企业设立审查、日常监管和“打非治违、整顿关闭”工作中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的制度作用,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影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问题。三是健全和完善安监、国土、公安、环保、电力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保障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2、巩固企业基层基础。一是非煤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逐级落实到各部门、班组和岗位。二是非煤矿山企业要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地下矿山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采矿、通风类);露天矿山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专(兼)职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地下矿山每班必须有矿领导下井带班,有专职安全员在岗。三是加大安全投入,矿山企业要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确保安全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改造、新工艺新设备采用等安全资金投入到位。
3、提升安全管理素质。一是强化非煤矿山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红线意识、担当意识,努力培养一支政治素质强、工作作风好、业务水平精的监管队伍。县安监局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安监局开展的业务技能培训、视频专题讲座、网上远程教学,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安监人员专业化水平。二是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建议对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从业时间、专业知识等设置准入条件,建议依托高等院校,由企业选派人员进行脱产集中培训,解决非煤矿山企业长期未按规定配备技术人员的老大难问题。三是督促地下矿山企业按规定配齐采矿、地质、机电、通风、选矿、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小型企业可以聘任技术机构提供安全技术服务,实现技术人员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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