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改进会风会纪的意见
文章标题:关于切实改进会风会纪的意见
关于切实改进会风会纪的意见
镇属各部门和单位:按照市、区要求,我镇在及时组织学习和认真领会中共市委市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会议纪律切实改进会风的通知》、《汪洋关于会风会纪的讲话》、区委区府《关于进一步严格会议纪律切实改进会风的意见》、区委组织部、区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制发的《关于召开以“会风就是党风”为主题的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的紧急通知》等通知和讲话的基础上,并联系我镇实际,对会风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深刻剖析,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会风会纪,提高会议质量,现就我镇如何解决好会风会纪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会议召开制度
(一)党委会、行政办公会、书记办公会及对上级重要汇报在二、三楼会议室召开,由党政办负责会议室的清洁卫生和会议服务;部门工作会议原则上在红楼会议室召开,由组织会议的部门负责会场服务和清洁卫生;机关大会,在红砖楼会议室召开,由党政办负责会议服务和会场清洁。
(二)各个会议室的使用应遵循先满足党政领导召开的会议需要;部门会议需占用二、三楼会议室的,应事先经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同意方可;外来单位需借用政府会议室也应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使用,其清洁卫生和会议服务自行负责。
(未完,全文共1774字,当前显示53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