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xx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xx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为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推动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x]x号)、《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责任目标
1、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做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省委《实施意见》和xx市委《实施办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遵守《xx县基层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做到廉洁从政、干净干事。
4、对分管范围的干部职工做到经常性的教育和监督,对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执法执纪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5、认真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组务公开、和办事(服务)承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责任分工
1、镇委书记、镇人大主席对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分管工作范围的有关单位、部门、所驻村(居)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镇党委委员、镇人大副主席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镇委副书记、镇长对镇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分管工作范围的有关单位、部门、所驻村(居)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未完,全文共2237字,当前显示72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