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学习大讨论活动动员讲话
同志们:
最近,中央政法委决定在全国开展党的*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省委政法委、省院决定在全省开展“改进执法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活动,市委开展了“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活动,高检院部署了检察机关重建三十周年庆典活动。这几项活动在内容、目的上都是联系的,因此,我们把这几项活动结合起来进行,今天的会议主要是对开展这几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下面,根据党组研究的意见,我强调几点:
一、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策和部署上来
开展这几项活动,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精神的一项具体部署和实际行动,也是认真分析当前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作出的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业务的治本之策。
第一,开展这几项活动是推动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载体
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首要的政治任务。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最终要体现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上,体现在强化法律监督、保障公平正义上,体现在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上。开展这几项活动,就是要通过强化理论武装和正面教育,切实解决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上存在的认识不高位、理解不深刻、落实不扎实等问题,在检察系统兴起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高潮,使全体检察人员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的精神实质,自觉用党的*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的精神指导检察工作。
第二,开展活动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法制保障的时代要求
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法制保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的中心工作,也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应看到,我们的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今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集中反映在一些地方大局意识不够强,检察职能履行不充分、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够大、法律监督工作比较薄弱等。今年前4个月,个别院办案力度不大,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很少,立查渎职犯罪案件空白。开展这次活动,就是要从解决一些地方工作落实不大、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公正、执法不文明等问题入手,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加强和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检察工作水平和办案质量,使检察工作更符合党和人民的要求,促进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
第三,开展活动是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素质,提高履行职责能力,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现实需要
做好检察工作,完成党和人民交给检察机关的历史任务,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作组织保障。近年来,经过教育整顿和公正执法树形象教育等一系列的教育活动,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对此我们应当充分肯定。但是,检察队伍中一些干警自我提高的主动性差、岗位技能低、严格执法的意识不强,甚至执法违法等情况仍然突出,履行职责的能力与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开展这次教育活动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转变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就是要按照*和胡锦涛总书记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第四,开展活动是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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