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为动力全面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央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写进“十一五”规划建议,从战略的高度,描绘出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的宏伟蓝图。这一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重大决策,必将对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小康社会步伐产生极大地推进作用。贫困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首先消除贫困。消除贫困的关键在于加大扶贫开发力度,重点在于大力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因此,中央“十一”五规划建议强调要“因地制宜地实施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一个村、一个村地解决问题,不断加快贫困农民脱贫致富步伐,实现农村的全面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条件。
一、以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为动力,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一)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脱贫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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