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纪念《城市规划法》实施十五周年讲话
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实施。十五年来,全市上下规划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城市规划法的宏观调控作用日益显现,城市建设严格依法进行,城市的环境明显改善、功能逐步配套、面貌日新月异。在此我谨代表市政府向辛勤工作在规划建设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亲切的慰问,向全社会关心、支持城市规划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十五年来,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城市功能不断增强,市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的城市面貌、城市规模、城市基础设施都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所有这一切都离不开精心的、科学的城市规划。
要高起点、高品位地建设好城市,必须科学合理地编制城市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和导向作用。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用地和建设活动必须以总体规划为依据,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促进城市健康有序发展。同时,根据城市建设需要,加大城市详细规划编制力度,逐步提高详规覆盖率。
再好的规划,如果管理跟不上,措施不到位,就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近年来,规划管理部门紧紧围绕“改善投资环境,服务经济建设”这个宗旨,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改变工作作风,缩短办事周期,提高服务质量,改变工作态度,努力为纳税人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优质高效服务。同时,切实加强批后跟踪检查管理,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做到依法行政,寓服务于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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