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组织在化解农村矛盾纠纷中作用的调研报告
关于基层组织在化解农村矛盾纠纷中作用的调研报告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结构变动而引发的利益调整、观念冲突等原因,导致农村社会矛盾更为凸显。综观近年来我市农村矛盾纠纷类型,从以往的宅基、田界、邻里纠纷为主,发展到债权债务、征地拆迁、争夺水土权益、医患赔偿等因素引发的纠纷占到近一半比例的形势,而拆迁安置、征地补偿、水土争夺、医患赔偿等纠纷,极易由一般性矛盾演变为群体性纠纷,这些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如何“短、平、快”的化解农村的各类矛盾纠纷,已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充分正视的问题。
一、基层组织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优势地位
在参与农村矛盾纠纷调处的各个主体中,基层党组织作为与农村群众接触最直接、最频繁,对群众内部矛盾纠纷掌握得也最全面、最准确的群体,他们对“预防、排查、化解”群众内部矛盾纠纷,进而避免“民转刑”案件、群体性纠纷和涉法上访事件的发生,有着至关重要作用。
(一)时间优势。基层党组织作为与群众接触最直接、最频繁的群体,极有可能在第一时间获知矛盾纠纷信息,为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动态,争取化解时机,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地理优势。基层党组织在各镇、总支、村设立的党支部、片总支、村支部便于在矛盾纠纷发生时,就近查看,就近调解,就近掌握矛盾纠纷动态,这一优势是其他组织无可比拟的。
(三)主体优势。各个基层村党支部的骨干力量都是在村里有威望、受信任、有凝聚力的党员,通常对矛盾纠纷双方都比较熟悉的他们,在矛盾纠纷调处中,发挥着劝解人或者中间人的作用,能比其他部门的调解工作更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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